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总结2006年度我市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局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回顾2006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一)、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根据《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06]94号)和《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苏林政[2006]10号、苏财农[2006]5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市县二级农林林政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2003年和2006年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进行了重新调整,完成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目标任务
我市共区划界定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公益林49
29735万亩
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5
8936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43
07475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0
3195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0
00945万亩
为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全面实行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尝基金打好了基础,也为今后市、县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尝金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绿化成果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建设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二是加大林政管理队伍学习培训力度,全市举办学习培训班12期200余人次
进一步提高了林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执第1页共4页法水平和办事效率
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市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