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观赏烟花被炸伤右眼法院判决销售商全额赔偿本报讯农历正月十五是中国传统的元宵佳节,大街小巷张灯结彩,而放焰火、猜灯谜、扭秧歌等一系列娱乐活动,更让其成为春节期间娱乐活动的高潮
然而,江苏省启东市王鲍镇村民毛某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却因观赏邻居燃放的一个有产品缺陷的烟花被炸伤右眼,从而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因燃放爆竹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由销售商王某夫妇赔偿受害者各项经济损失23
9万余元,批发商瑞晟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10年2月28日是正月十五,当日晚饭后,启东市王鲍镇张先生举家到室外燃放烟花爆竹
在燃放第二只“开门红”烟花时,爆炸的烟花夹带的异物击中了在张先生后宅观赏烟花的邻居毛某的右眼
因伤势严重,毛某被紧急送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救治
后经司法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经查,张某燃放的“开门红”烟花为王某夫妇经营的商店所销售,系启东市瑞晟公司所批发
该产品标识为湖南省浏阳市牛石出口花炮厂,产品级别为B级,单位含药量及生产日期空白,燃放说明:“点燃引线,人即迅速离开到100米1以外安全地带观看”
毛某在多次向销售商王某夫妇索赔无果后,一纸诉状将销售商王某、批发商启东市瑞晟公司及生产商湖南省浏阳市牛石出口花炮厂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各种损失合计23万余元
庭审中,浏阳市牛石出口礼花厂辩称,该公司从未生产过“开门红”烟花产品,且浏阳市内亦无湖南省浏阳市牛石出口花炮厂,该烟花属假冒伪劣产品
同时,鉴于该产品在启东市场上销售和本起事故的发生,该厂已向南通市公安局报案,并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审法院查明,浏阳市牛石出口礼花厂辩称属实
毛某遂即撤回了对浏阳市牛石出口礼花厂的起诉
批发商启东市瑞晟公司要求追加实际生产商为被告,但遭到毛某的拒绝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