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家宪法日倡议书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个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今已经32年
32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32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