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自律会工作制度(一)总则1、为顺利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完成自律会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院学生会自律会所有成员
(二)自律会职能配合学院有关部门搞好纪律检查工作,维持正常的生活环境、教学秩序,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宿舍安全,本部门开展执行检查违章工作,如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引导同学们做文明的大学生
要求本部成员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
(三)考核制度1、对工作积极、思想创新、听从指挥的部门成员在部门例会上给予口头表扬,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对工作消极、思想陈旧、不服从指挥的部门成员在部门例会上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劝其退会
2、在学期末,由部长和副部长对部门干事进行评分,优秀者给与一定的奖励,并上报参选优秀学生干部
由部长对副部长进行评分,指出工作中的优缺点
3、部门设置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每次会议的迟到或早退的成员,根据记录对部门成员进行初步的评分
4、、自律会各干事严禁出现不团结,互相拆台的现象,如有类似情况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做免职处理
5、、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开除自律会的处分
(四)工作实施细则自律会依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主要为常规性工作
其中包括:①早操出勤率检查②晚熄灯率检查现对院学生会自律会常规工作做出介绍
一﹑早操出勤率检查早操检查的工作日定为周一至周五,要求按规定跑操时间自律会早操检查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检查地点,由部长对工作第1页共9页进行分配安排,副部长带领助理执行工作
早操检查主要是对各系出勤率的检查,即对各系跑操人数的检查
一个检查周结束后,检查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以系为单位计算出勤率,并对各系就出勤率的高低做出排名,上交至分管主席批准后作出通报
二、晚熄灯率的检查为了维护学院规章制度,保障广大同学正常作息时间,自律会对社区内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