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民族主义、民族自决与民族区域自治•教学要求: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基本了解和认识,树立多民族共同发展与民族团结的观念。•授课形式:讲授、课堂讨论•授课课时:3课时•讲授内容:民族民族主义、民族自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参阅书目:•1。《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3。《中国历史地理概论》•4。《悠悠长水——谭其骧前传》•5。《民族与国家》宁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http://www.sis.pku.edu.cn/wanglian/mzzhy/readings/rdgs.htm•第一节概述•一、民族、民族主义、民族自决•(一)民族•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的稳定的人类共同体。•民族与国家都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与国家有着天然的联系,国家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起了推动作用,而民族则构成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民族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尤其在近现代,国家中的民族以及相互关系,是决定国家结构形式、政治稳定、国家统一的重要因素。•(二)民族主义•民族主义一词指某种更明确、意识形态上更重要而危险的东西。•1。首先是对属于某个特别的人类群体的人坚信不移,对此一群体区别于其它群体的生活方式信奉不渝;•包含在该群体中的个体的特征是由共同的疆界、习俗、法律、记忆、信仰、语言、艺术和宗教表达方式、社会制度、生活方式等诸因素塑造的,有时还包括共同的遗传、血缘、种族特性。•2。民族主义的理路中必然包含这样的观念:之所以坚持某一具体的信念、追求某一具体的政策、服务于某一具体的目标、过某一具体的生活,最重要的理由之一,或许是唯一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这些目标、信念、政策、生活是我们自己的。•3。羽翼丰满的民族主义已经演变到了这样的地步:我所归属的有机体欲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其它群体也要实现自己的目标,如果彼此之间不相容,那对不起了,我,或者我忠贞不贰所归属的社会,就别无选择,唯有迫使他们屈从,如果需要的话就毫不犹豫地使用暴力。•(三)民族自决权•民族自决权,又称“人民自决权”,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人权法确定的一项基本人权。最早由列宁和威尔逊同时期提出。•1。民族自决权的思想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天赋人权说和人民主权说。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和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是反映这些思想的最具代表性的历史文献。•2。马克思、恩格斯从支持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争取无产阶级利益出发,历来赞成民族自决。•俄国十月革命期间,列宁提出了以反对民族压迫和殖民统治为核心内容的民族自决思想,并把它同殖民地与附属国人民争取解放联系起来。马克思、恩格斯从支持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争取无产阶级利益出发,历来赞成民族自决。•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自决权在•《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民与民族的自决权的决议》•《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国际法原则宣言》•《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文件中多次得到确认和重申,并作为一项重要的集体人权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4。民族自决权的主体包括三种:•一是处于殖民统治之下、正在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民族;•二是处在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三是主权国家的全体人民。•对于单一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指单一的民族;•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则指一定领土范围内多民族构成的整体。•在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享有与同一国家内其他民族平等的权利,但一般意义上的少数民族不是民族自决权的主体,个人也不能因为属于某一民族而随意主张所谓的自决权。•5。民族自决权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对于受殖民统治或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来说,民族自决权就是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或恢复独立的主权国家的权利。对于已经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整体来说,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不存在这种意义上的民族自决权,他们享有的是属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民族自治权利。•(2)1960年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