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乐一中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各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办理
第二条通过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学校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
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学校党委或支部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
第四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专人详细记录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xxx务公开规定的支部和个人
第三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一)对上级党组织或学校党委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对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三)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四)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的
第1页共3页(六)对反映意见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五条责任追究方式:(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情节较重,影响正常工作的,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进行警示诫勉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各负其责的原则,学校党委负责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