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参照国家与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的规定,为规范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题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均须在规定完成期限后三个月内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遵循严谨求实、科学规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专家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结题主要考核项目组是否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关注研究工作的创新性,鼓励出高水平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工作
第三章评议专家第五条结题采取同行专家网上评议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评议专家库,原则上由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专家组成
专家库定期进行更新
第四章结题材料第六条项目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提炼、总结完成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提交以下结题材料:(一)《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二)标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英文为ShandongProvincialNaturalScienceFoundation,China)字样的论文、著作等有关资料;(三)资助项目决算表
第七条项目准予结题后,提供加盖公章的全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第五章结题的基本条件第八条项目组完成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主要工作成果公开发表或取得专利等知识产权
第九条重点项目结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至少有四篇文章被SCI、EI、MEDLINE、CSSCI收录;(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六篇以上
1第十条面上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至少有两篇文章被SCI、EI、ISTP、MEDLINE、CSSCI收录;(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四篇以上
第十一条青年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至少一篇文章被SCI、EI、ISTP、MEDLINE、CSSCI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