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VIP免费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1/4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2/4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3/4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江译民同志提出的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研究规律。勇于开拓,推进理论创新,为自治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服务。繁荣发展我区的哲学社会科学。第三条突出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发挥和发展自治区的研究优势。继续重视基础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巩固、发展我区基础研究领域内的特色学科和优长学科。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要以我国和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规律。鼓励和培育新兴学科、边缘交又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第四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面向全区,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符合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者均可申报。第五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注意扶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和盟市的社会科学研究。二、项目的申报审批及申报管理第六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自选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的选题要以内素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扒简称《选题指南M为指导。重点项目通过评审择优确定,申报时不加以区别;自选项目(包括自筹经费的自选项目)的选题必须符合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自筹经费项目和自选项目的申报及审批标准同于资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及审批标准。少数由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出的急需研究的重要项目,由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批准立项为委托项目。各类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戒期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一3年。第七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条件为:1、申报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具有独立主持项目开展研究的能力和较为充沛的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并直接参与实质性的研究工作。2、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不具备上述两项条件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3、申报者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4、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委或其他部委的社科研究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科技厅软课题、自治区教育厅项目未完战者,不得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5、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资助证明。第八条申报者应根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公布的《选题指南》中规定的范围具体设计题目(自选项目除外),按要求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第九条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书》中填写的各项内容,并实事求是地评价申报者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签署明确意见,承担科研信誉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视划办公室。各盟市所属单位申报者申报项目,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外,还须经盟市委宣传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第十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对收到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后,提请专家组评审。第十一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由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立项通知。立项时间从批准立项时间冀起。第十二条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由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管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规划项目...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