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讲:公正基本概念之——公平正义观正义应以公平为衡量的杠杆
如何寻找一种公平的正义观就是伦理学的任务
它需要考虑建立的程序、成立的条件、受众的范围、贯彻的原则、有效的实施等
简介:1939-1943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就读
1950年,以《伦理学知识基础研究》获哲学博士学位
先后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哈佛大学任教,就任哈佛大学哲学系主任
《用于伦理学的一种决定程序的纲要》(1951)《作为公平的正义》(1958)《正义感》(1963)《宪法中的自由权利》(1963)《公民的违抗》(1966)《分配正义的证明》(1967)《分配正义:若干补充》(1968)《正义论》(1971)对公民的权利平等及其维护,社会利益、地位、权利及义务的分配及其正义原则基础进行探讨;以社会政治道德问题为研究主体,兼及政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自成系统,独树一帜,被当代誉为哲学和伦理学的经典
对《正义论》的评价:“当代的哲学经典”;许多大学的哲学、政治、法律、环境管理等学科将此书列为最重要的基础读本;世界许多重要报刊为此书发表书评、介绍、专论
把罗尔斯比作20世纪的洛克,认为《正义论》将决定本世纪后期的发展,如同洛克和斯密决定19世纪欧美社会进程一样;“罗尔斯产业”;已被多种文字的译本;获图书奖和“金钥匙”图书奖;社会背景:50年代,朝鲜战争、麦卡锡的反共喧嚣;60年代,古巴导弹危机、越南战争;争取民权运动、黑人暴斗、学生运动、贫困现象;元伦理学问题日渐暴露;面临的问题:如何调节收入差距,保持社会的适度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分额、差别原则,以一种虚拟或抽象的方式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基本意图和方法论原则:在完善传统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建立一种道德正义论,新契约论,以一种社会基本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