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学习责任,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理论学习切实指导工作实践
特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上率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体封闭学习,深入研讨交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健全制度,强化领导,确保学习安排到位以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为目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党组书记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作用,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时间,确定研讨主题,主持集体学习并带头发言交流
集中学习前,高强化制度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扎实推进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院机关党委提前一周印发学习资料,列出中心组成员必读文件、书目及自学内容,安排研讨发言人,严格考勤登记,确保中心组成员在充分自学的基础上,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带着问题撰写材料,带着思考开展研讨,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研讨有准备,交流有共识,保证了中心组学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心组成员自觉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发言材料,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的学风
2019年,高院党组中心组共集体学习27次,其中专题研讨7次,专题讲座辅导7次,中心组成员共撰写研讨文章35篇,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
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确保专题学习有成效为确保集体学习有重点、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