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情况总结全省政法机关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会议精神和决策安排部署,把有效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主动接访,做信访人的工作,真情实意为民解忧困,使一大批疑难复杂和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为实现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工作基本情况截至目前,省、市政法委和省高院向全市法院交办及自排的4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经得到有效化解,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100%。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的15件,占总数的37.5%;省院批准终结的23件,占总数的57.5%;其他方式办结2件,占总数的5%。特别是省、市政法委重点督办的15件涉案时间长、办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提前一个半月全部办结和息诉罢访。省、市政法委重点督办的15件案件的办理情况1、省委政法委重点督办的9案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了100%。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的3件,占督办总数的33.3%;省院批准终结的5件,占督办总数的55.6%;其他方式办结1件,占督办总数的11.1%。2、市委政法委重点督办的6案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了100%。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的4件,占督办总数的66.7%;省院批准终结2件,占督办总数的33.3%。自排的25件案件的办理情况25件案件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了100%。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8件,占交办及自排总数的32%;省高院批准终结16件,占交办及自排总数的64%;其他方式办结1件,占交办及自排总数的4%。二、主要特点和做法市中级法院针对上级交办涉诉信访积案数量多、难度大、任务重的情况,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和对重信重访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了“四个必须”: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积案化解工作;必须以多层次、多方法解决问题;必须以强化工作责任,领导带头包案解决问题为主;必须以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减少信访案件为着力点。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3月1日,全省政法机关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中院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行研究安排。3月9日,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暨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之后,中院按照省、市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于3月15日召开全市法院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全市法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方案》,对全市法院开展“清积”工作的任务目标、方法步骤、领导包案、责任查究等作了具体安排。之后,两级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按照年初的信访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大了对上级交办和自行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办理力度,确保了“清积”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中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方维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和审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清积”工作。各县人民法院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三是创新机制,确保质量。为确保化解积案工作质量和效率,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市中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审查合议庭,从各业务庭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和素质较高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由一名副院长负责,对排查确定出的已经三级终结,信访人未息诉罢访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审查,提出终结建议,再经审判委员会审查决定,由中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后,报请省高院予以终结。终结审查合议庭依法履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及时上报,使报请终结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上报终结案件23件,批准终结23件,确保了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任务的质量。四是全面摸排,明确范围。从3月初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