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廉租住房售租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廉租住房租售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廉租住房严格按照“以售为主、售租并举、优先销售”的原则,并采取保障对象“自愿申请、自选售租”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保障对象的条件及范围1、地区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
2、地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
3、优先保障棚户区低保户中较贫困的家庭,已将原有住房交回政府拆迁且未领取补偿款,成为无房户的家庭
上述3类对象中优先保障购买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
三、廉租住房销售执行价格1、对自愿购买廉租住房的保障家庭,可按当年建成廉租住房的成本价格购买廉租住房,廉租住房价格执行1250元/m2(不含楼层差价),按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屋产权
2、保障对象为棚户区神华职工低保家庭购买廉租住房的,可享受中央补贴资金400元/m2,神华补贴资金26000元/户,地方财政补贴资金19500元/户
3、保障对象为棚户区非神华职工低保家庭购买廉租住房的,可享受中央补贴的廉租住房资金400元/m2,地方财政补贴资金19500元/户
4、购买廉租住房的保障家庭,居住地有住房的,不论房屋结构、居住年限、建筑面积等一律交政府拆除,不予补偿
5、每个保障家庭只限定购买或配租一套廉租住房
6、廉租住房售房款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四、户型位置及楼层选择1、廉租住房位于拉僧仲地区如意小区7号和14号楼,为六层砖混结构楼房,共108套,户型分为38m2和48m2两种
第1页共2页2、楼层差价:一楼加收楼层款20元/m2,二、四楼加收楼层款40元/m2,三楼加收楼层款80元/m2,五楼减收楼层款30元/m2,六楼减收楼层款150元/m2
3、购房者按家庭常住人口的多少,提供选择户型,因户型和楼层不能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