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律所破产重整业务心得福建厦门兰花香律师事务所破产重整心得前言2008年底至2010年初一年多的时间里,笔者连续接触了3起破产重整案,即常熟a公司重整案、海沧b公司重整案、c上市公司重整案,或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参与其中,或作为管理人的团队成员“管理”重整企业,对破产重整案有不少切身的心得体会
笔者最大的体验是,破产重整千头万绪,关涉各方利益至巨,“牵一发而动全身”,而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最长期限仅9个月,律所担任管理人,必须统筹兼顾,必须善于借力,既要面面俱到,更要抓住重点,做到纲举目张,确保重整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心得体会一、妥善接管、管理、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使之最大化是前提之所以裁定重整,在于债务人仍有发展前景,尚有挽救希望,可能是资金链断裂,也有可能是因为下游企业破产受到波及,经营面临困难
这些债务人都还有一定的家底,这些家底是重整的基础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现有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摸清家底,制作财产状况报告(接管财产通常在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最短时间内完成,财产状况报告应快马加鞭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不少债务人在被接管之前停工停产,场面混乱,或资料遗失,或设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或安全保卫措施松懈、部分财物不翼而飞,或人员远走高飞
接管财产是管理人的第一项重要法定职责,目的在于即时全面掌控和支配债务人的财产,接管后,债务人的财产即由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分
管理人必须与债务人及时办妥财产、印章、资料的接管手续,签署《接管清单》等各类接管文件,接管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的材料;权属证书;印章、证照;财务账册、第1页共14页银行存款凭证等财务资料;债务人银行账户;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其他接管的财产
未接管的债务人财产、资料应当列明清单以及未接管的原因
管理人应当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