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措施(safe365本文为word版,可直接下载使用)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水库质量控制程序框图、事前控制1、工程开工前详细审查设计图纸,及时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2、组织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及配套设备的到位情况,检查工程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①现场障碍物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②现场定位轴线、髙程标桩的测设、验收;③基准点、基准线的复核、验收等。4、对重要原材料、购配件及设备,检查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或到生产厂家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重要设备由专业检测部门负责。5、严格控制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使用时应完好并未超过它们的校验周期。6、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其技术鉴定文件及有关试验数据的使用范围,请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法律效力的试验证明。7、制定改善生产环境、管理环境的措施。协助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审核承包商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办法或方案;审核承包商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审查承包商试验室及工作人员的资质;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8、对承包商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发布开工令。二、事中控制1、对承包商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隐蔽性工程的检查和记录,并由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并填写施工质量终检表和请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复研确认,开具合格(开仓)证。2、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包括:①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对材料、制品进行抽检,抽检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②凡采用新型制品、新材料,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③对重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测手段应实地考察,重要设备必须在制造厂进行质量验收;④所有设备,在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⑤考察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3、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做好关键点的旁站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关试验数据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4、严格执行“三检制”,完善工序交接检查检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署合格意见的工序完工后,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把好隐蔽工程检验关。隐蔽工程是指施工完毕后将被下一道工序的继续施工所遮盖,而无法或很难对它再进行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地基开挖或地下建筑物开挖完毕后的工程。这些工程,具有被遮盖的特殊性,必须在被遮盖前进行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承包商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报验通知单,报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6、严格进行工程质量检测,为控制工程质量提供依据。检测试验是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的内在品质的主要依据,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须事先经材料试验,并经批准。材料试验包括水泥、粗骨料、砂、钢材、石材、外加剂等各种材料的性能检验,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外购材料和成品的试验鉴定,各种机械设备的校调试验,加工后的成品强度检验,工程检验等。7、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行使质量否决权。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发布停工令:①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②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者;③擅自将工程转包;④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商进场作业者;⑤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⑥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⑦擅自变更图纸要求者等。8、严格执行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9、建立质量管理日志,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分析。10、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有关质量动态,及时下发指令文件。所谓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