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牙科医疗机构感染控制操作规范(Thebasicprotocol—Infectioncontrolguidelinesforthedentalservicedepartment)(2004)(放飞梦想译)1.基本原则(thebasicprinciples)由于某些可导致死亡的感染性疾病如HIV和HBV的出现,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不仅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也引起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关注。最近SARS的爆发更加说明了恰当的感染控制措施对于社区、诊疗机构和个人来讲是多么的重要。尤其是口腔诊疗操作在寄居着大量菌丛的口腔中进行,由于唾液及血液中可能会存在血源性病原体、治疗中更可能发生针刺伤,因此口腔医务工作者(Dentalhealthcarepersonnel,DHCP)面临着更高的感染危险。1.1疾病的传播(diseasetransmission)口腔领域疾病传播的一般途径包括:a)口内诊疗中直接接触损伤部位、感染的体液(血液、唾液等)或组织碎屑,包括针刺伤,血液、唾液或鼻咽腔分泌物喷溅到受损或完整的皮肤/黏膜。b)通过污染的器械、设备或物品而间接接触。c)由于高速手机、超声洁牙机等的使用而产生气溶胶(aerosols),气溶胶可在空气中悬浮一段时间,通过吸入感染性的气溶胶而感染。必须强调的是,仅仅有病原性微生物的存在并不能导致感染发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能发生感染:致病微生物具有足够毒力且有足够数量;致病微生物赖于生存和增殖的场所或源泉(如血液);从致病源到宿主的传播途径;病原微生物侵入宿主的门户;易感宿主。1.2交叉感染(crossinfection)交叉感染指在临床环境中感染源在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的传播。21.3感染控制(infectioncontrol)感染控制是涉及多个方面的学科,感染控制的目的是切断传播链。1.4标准预防(standardprecautions)过去,口腔科感染控制首先是鉴别“高危”患者(即具有潜在感染危险的患者),然后对这些患者实施额外的预防措施。但是,有些患者由于可能是无症状的病原体携带者、或由于有些疾病有很长的潜伏期,因此他们并不清楚自己是否患感染性疾病。重要的是,有些患者不愿意告诉牙医他们的疾病状况。这些患者会在不知不觉中将疾病传播给他人。1985年,美国CDC首次造出了“血液和体液普遍预防”(universalbloodandbody-fluidprecautions)这个词,以克服“鉴别和隔离”(identificationandisolation)感染控制方式相关的许多问题。所有患者都可能具有潜在感染性,因此应对所有患者采取同样的预防措施。这种方式后来作为“普遍预防”(universalprecaution)方式为人们广泛所知。普遍预防不适用于粪便、鼻腔分泌物、痰液、汗液、泪液、尿液或呕吐物,除非这些物质里面含有可见血液。因此,CDC于1996年修订了“普遍预防”将其扩展为“标准预防”(standardprecautions)。标准预防适用于与患者的①血液;②无论是否含有血液的所有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汗液除外);③破损皮肤;④黏膜接触时。在牙科感染控制中,由于已经认为唾液具有潜在传染性,因此牙科的感染控制中普遍预防和标准预防在操作上没有实质上的区别。1.5基本规程(thebasicprotocol)预防接种:a)对于所有具有传播性疾病感染危险性的人员均应考虑进行预防接种。(2.1)个人屏障:为患者进行治疗时和管理时,包括进行椅旁辅助、表面消毒、倒模、分拣衣物和处理废物等,必须穿着适当的服装。b)手卫生和戴手套(2.2)c)口罩(2.3)d)眼部防护(2.4)e)防护衣(2.5)3消毒、灭菌和废物处理:f)易于污染的表面应该覆盖屏障或使用后立即用表面消毒剂消毒。(2.6)g)危险(critical)或半危险(semi-critical)器材应该高压灭菌(2.7)h)应小心处理锐器,应恰当处理医疗废物。(2.8)i)应妥善维护牙科综合治疗椅的水路。(2.9)j)对于感染性的职业暴露,采用最新的推荐处理方法。(2.10)本基本规程反映了在牙科诊疗中感染控制常识,口腔外科不是没有风险的环境。我们强调的是污染的预防而不是污染的去除。2.实践中的感染控制措施(infectioncontrolinpractice)2.1预防接种(vaccination)通过预防接种可以防止有些感染的发生。疫苗所诱发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降低,但已产生的免疫仍可防止疾病的发生以及病毒的感染。对于已对疫苗产生反应者来说,没有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