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运装货车函〔2011〕553号关于公布《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办公室机车车辆验收室,铁道部驻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沈阳、北京(二七)、石家庄、西安、武汉、广州、贵阳车辆验收室,铁道部驻齐齐哈尔、太原、常州、柳州机车车辆验收室,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齐齐哈尔、西安、哈尔滨、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南车长江二七、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道车辆厂,柳州机车车辆厂,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白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货车运输分公司,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电力车辆厂
铁道部运输局组织专家召开了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探伤技术要求审查会
经研究,同意专家审查意见,现印发《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并做如下要求
本文是铁路货车检修规程的补充,未规定部分执行相应的铁路货车检修规程及铁道部有关文件、电报的要求
本文由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各铁路局、检修单位要及时修订“货车段修系统安全自控型班组(车间)鉴定、考核标准”以及“段修工艺、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岗位职工进行专项培训,配齐、调整、升级所需的工装设备和检测器具
3.要将本文要求做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将配件探伤做为质量检查、检修质量鉴定的重点内容,在2012年1月底前各车辆处须组织对管内检修单位(含路外单位)配件探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结果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