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方案为全面规范我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防范存量房交易中的税收风险,创造依法纳税、公平税负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和核定房地产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我区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一)税务机关主导原则
建立健全区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财政、住建、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选择有资质的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对部分评估业务实行服务外包
地税部门从提出业务需求到对评估结果校验,要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坚持主导地位,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稳健推进工作实施
(二)依法办理原则
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采用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三)保密性原则
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涉及的纳税人申报信息、评估结果数据、部门提供信息、征管信息等数据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各类信息数据安全
(四)公平公正原则
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做到简便快捷、标准一致,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的科学体系,促进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应收尽收
(二)统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评估标准,提高地税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减少纳税争议,化解执法风险
(三)完成存量房中住房的评估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将评估范围逐步扩大到工业、商业和综合类存量房
三、工作程序第1页共3页开展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评估机构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资质等级较高的中介机构开展此项工作,评估机构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