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街道社区规模调整的实施意见为整合社区资源,更好地发挥社区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区领导的有关指示,紧扣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按照1000户至3000户的规模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对唐闸镇街道和天生港镇街道部分社区进行规模调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社区规模调整的指导思想
社区规模的调整工作群众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
必须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有序开展
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从维护居民自治权利出发,从强势推进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要求出发,从我区的基本情况出发
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社区规模调整必须坚持的原则
在社区规模调整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要把社区规模调整和居民的社会需求结合起来,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服务社区居民作为此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2)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要把社区规模调整作为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的重要内容,明确社区组织调整后的职责和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规模调整的成功实施
第1页共4页(4)严格标准,合理规划
要严格遵守社区规模调整的实施标准,拿出合理的规划和具体调整方案,确保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