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厂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任丘市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我校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
一、请假条件1、法定的婚丧假和产假
2、因公出差和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的;3、上级主管部门临时抽调参加其它中心工作的;4、教师自身参加学历培训、考试的;5、病假;6、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认为确需请假的其它事因
二、请假审批1、所有请假均需认真填写《请假单》;2、、管委会主任、校长、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但出任丘市者需向局领导请假;3天以上由管委会主任)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局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区负责人批准;病事假7天以上者,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培训通知单等有效证明,学区(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特殊情况可以补办相关手续
,育龄妇女请假一个月以上的,要先接受单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持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证明(有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技术服务专用章),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教育局人事科要在认真查验其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证明后方可批准休假,并证明存档备查
请假三个月以上的,从休假之日起每过三个月,请假者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单位对休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销假时,必须由人口计生部门确认无外生外孕后,方可允许上班
请病事假或或已在休假期间的,如遇到计生部门安排的上站检查时,必需回学校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普查
特殊情况不能上站检查的,要在计生部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注:有效证明包括参加学习培训、会议、考察、考试、教研活动的有关通知书或其它有效证件
三、事假、公假的界定1、下列情形均视为事假:⑴、教职工为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请假的;⑵、参加学历提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