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赣建城[2002]26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了加强我省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建立并规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制度,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厅统一印制)3、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厅统一印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办法通知抄送:各有关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2002年9月28日印发共印180份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培养和建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管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的资质;各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权第五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严格财政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三)严格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各项条款;(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