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作业操作规程一、噪声对健康的危害一般认为40dB是人类正常的环境声音,高于这个值就可能产生一些危害
1、强度为130dB以下的噪音短时间作用主要是干扰工作,休息和语言通讯
2、130dB以上的噪音可引起耳痛和鼓膜伤害等
3、165dB以上的强烈火噪音能使耳鼓膜穿孔小,还可以导致肌体的其他伤害
4、长时间职业性暴露在85dB-90dB以上噪音中,可以使工人产生语文听力损伤,可以使工人产生语言听力损伤
此外,还可引起植物神经紊乱如睡眠不良,头痛耳鸣以及心血管动能障碍等
二、防治措施1、控制噪声源,例如空压机,水泵,排气口消音器
2、在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各值班室应采取适当的隔音措施
3、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俩鼓防护噪声耳寨,耳罩,在噪声较大的区域连续作业时,应分批轮换作业
4、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体检
员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护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根据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和空气化工产品(陕西)有限公司《员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监测与评价,听力测试与评定,防噪声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员工听力保护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第三条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员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根据空气化工产品(陕西)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五条根据噪声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A)(以下简称“Lacq
8≥85dB(A)”)的员工人群,凡Lacq
8≥85dB(A)的作业场所应有警未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第六条凡接触噪声的员工应按照空气化工产品(陕西)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规范确定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