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表彰和激励先进,激发员工潜能
凡公司员工长期努力于业务,或从事有益于公司的发明与改进,或具有特殊功绩的,均予以奖励,以期达到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为弘扬正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归口管理:公司对各部门、各分支单位和所有员工拥有奖励权,行政管理部在总经理领导和授权下,具体组织行使各项奖励职能
第四条、原则: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和谐、民主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行事前核实,事后监督
第五条、奖励的方式:(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经审查合格的,可授予奖励)奖励方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包括表扬、通报表彰、奖状、奖品、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提薪、升职等方式
1、服务年资:员工服务年资满10年、20年、30年,其工作一直积极完成、服务成功与工作态度均属优秀的,未一次警告、通报、处罚、记大/小过、失职过的,经审查后分别授予服务年资奖;(服务年资满10年,奖金为20000元;服务年资满20年,奖金为30000元;服务年资满30年,奖金为50000元)
2、节日津贴奖:是指端午节、中秋节;(每人奖金为200元)
3、提薪或升职奖:员工一直保持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性主动、坚守岗位、做事稳重、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分守己的工作者,给予提薪或升职奖励;(加薪为200元~500元)
4、加班补助(费)奖: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公式:①、前3天;基本工资÷(当月上班天数)×300%(3倍)×(加班天数)=加班费;公式(例如):3000元薪资÷27当月上班天数×3倍×1(加班天数)=333
②、附加:后4天加班以补休方式不计加班补助费;③、扣除:支付有(倍数)加班费的天数,发放当月薪资时,扣除正常基数(当日)的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