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新型农村医疗筹资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总结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经验,继续推进新农合制度,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年农民参合率达到100%;确保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新农合筹资任务
二、筹资对象凡在我区境内长期居住、具有农村户口和城镇失地的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和在校学生),均可以以户为单位,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按照省政府要求,“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独生子女家庭和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区计生局承担
五保户、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的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区民政局承担
三、筹资标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年,我省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补助标准也将继续提高
四、筹资时间自年11月22日开始征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至年12月20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1
各乡镇办事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新农合筹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采取“乡干部包村、村第1页共2页干部包户”等有效形式,全力抓好新农合筹资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组织召开本辖区的筹资工作动员会,制定措施,责任到人
一是要注重方式再创新,力度再加大,形式要多样,方法要实用
二是要注重把握好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合筹资
三是要注重加强对新农合新特点、新标准、新比例、新程序和受益实例的宣传,政策要讲清,意义要讲明,道理要讲透,让农民群众从思想上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