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性探讨一、创新与管理创新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举办的“美国政府创新奖”,因其专业、中立而赢得了极高权威和声誉。中国也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例如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于2000年设立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但中国目前还缺少对各类社团组织的有效评价机制,虽然有一个法定的挂靠职能部门承担对它们的管理、指导工作,但主要在“准入”上进行把关,缺少对过程和结果的有效引导,这需要独立的第三方来填补这一真空。人们通常将创新分成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三类,普通的管理者完成的只是技术创新,只有极少数高级管理者才会触及制度创新。但从社会管理层面上看,管理创新起源于知识创新,落实于技术创新,并通过制度创新将上述创新成果加以确立。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管理创新将会对社会管理产生巨大影响,提升社会管理的水平,实现社会管理的目的。这样的管理创新往往是居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最顶层的群体作出的,他们的政治智慧和雄才胆略构成了知识创新的内核,并提供了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动力。普通社会成员或基层社会管理参与者所进行的管理创新尽管没有这么重大的意义,但可以渐进积累,以渗透的方式点滴地改进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状况,这同样也是有价值的。二、社会演进与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心在于维护社会的主体性。这样的社会形成和存在都是以自然演进的方式而非人为设计的后果,在人的互动交往中缓慢生成,社会秩序也是社会空间内的诸事物、诸活动的彼此交换和补充的有机状态。从结构上说,社会包括社会成员个体和社会组织(主要是上述政府组织和社团组织),其中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实体结构,个体社会成员是社会管理的非实体结构,因为个体社会成员具有受到法律保障的独立权利,在逻辑序列上就优先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个体社会成员的交互合作,才会形成有生机的良性社会管理。马克思主义第1页共8页的基本观点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身处于各种社会关系的网络之中,人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才能获得自身发展的条件。社会组织形成的一个重要动因就是满足了人的合群或结社需要。人要过群体化的生活,单个人面对自然界的外力以及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显然是无能为力的,只有结合成各种形式的群体或集团,单个人的力量才因凝聚了无数的分力所产生的合力而变成现实的制约力量。在各种已有的人类集团(如政党、企业、教会等)中,唯有社会组织最充分地体现了人的社会性特点,因为它始终基于自愿、互利、自我需要的满足这些自立、自足的原理,所以,社会组织是最富有活力的人类组织之一。在社会组织中,社团组织又比政府组织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而且由于它的草根性,它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影响更为直接,因此,扶持社团组织的发展是改善和优化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之一。“公民结社的内在动因是自身利益的追求,那些恰好有相同或相似利益目标的人聚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特定的社团组织。公民结社的自主意识所表达的正是公民被意识到了的个体利益。虽然每个人都有其利益要求,但并非每个人都能自主地向社会提出满足自身要求的行动,分散且缺乏互动关系的个人并不真实了解自己的利益要求是否与他人存在共性。如何寻找这样的共性并明确提出,这受制于社会制度的设计水平。只有在开放、法治、自信的政府及其制度框架下,公民自我发现、自我成长的过程同时才会是在观察、参与、组建社团组织中得以完成。不过,虽然各种社团组织内的成员都围绕自身且交叉的共同利益开展活动,但社团组织的利益或目标本身并不等于全体公众的利益。即便如此,不同且同处的社团组织本身会因各自对公民个体利益的维护和彼此差异的尊重获得正当性。”[2]由于过群体生活是人的本质体现,因此,公民通过组合、协商、合意而结成的社团组织,就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相对于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而言,公民自愿结成的社团组织是逻辑在先的,是否获得前者的许可、批准并非其存在的要件。不能将“合法性”当作社团组织的基本条件或核心特点,相反,应在充分尊重、容纳社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