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特权车牌带来的思考XX市开XX省乃至全国的先河,宣布停止使用“蒙oa”特权车牌号
消息一经发出,社会各界的争论此起彼伏
严格的说,在全国,XX市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市
因为早在几年前,就有不少地方先后取消了特权车
2003年4月XX省开始废除“鄂o”特权车,2003年7月,XX省取消湘o牌照车免费特权
跟着采取此类措施的,还有上海、河南等地,而这些享受“最后晚餐”的特权车,主要集中在金融部门和党政机关
取消特权车5年之后的湖南耒阳,喷绘有“中国公路”、“建设综合执法”、“司法”、“城管执法”等无牌特权车竟然满街跑
取消特权车的情况之艰难,由此可见一斑
近些年来,各地的“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超速行驶、抢道、占道、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屡见不鲜,这一情况不仅严重扰乱收费秩序,使国家通行费收入大量流失,而且损害了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败坏了交通机构的形象,影响十分恶劣
为此,各地百姓对此反映强烈
为此,早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等“特权车”也必须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享有“特权”,但由于界定困难,造成了该规定沦为一纸空白
2006年,在各地“特权车”和“人情车”日盛的情况下,交通部又重申和明确了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并于当年12月13日宣布,力争用五十天的时间逐步取缔“特权车”和“人情车”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收效甚微
倍受诟病的“特权车”为何成了多年解决不了的“顽症”
原因并不难找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权思想”和“以权代法”行为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领导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因此,作为日常出行的最重要的行车权(包括免费特权和违规豁免特权),就成了他们认为的最佳的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此,只要国家法规规定有“特权车”的存在,他们就会竭力利用“特权”从中分到一杯羹
这样,一个个有违规定的“特权车”就竞相而出,而和这一群体有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