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欢迎阅读1【学校饮食卫生存在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学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几年来,一件件触目惊心的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屡屡“东窗事发”,似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桩桩案例发生后,一级一级的会议、文件,一层一层的检查、督导必然会接踵而至。然而,实际效果又是怎样呢?一些经营单位在一阵恐慌之后,随着各项检查活动的结束,很快就把专项整治的措施又抛在了脑后。“食不安宁”的隐患仍然存在,安全事故照常发生。可怕的是,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工作也没有能够跳出这个怪圈。“民以食为天”,饮食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安全。从学校学生食堂几年来的经营实践中,我们感觉:要确保师生能够吃好、吃饱,吃的营养、吃的卫生,确实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一,卫生部门监督指导不够,教育部门管理督导不足。《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指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由此看来,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都有责任监督、管理学校饮食卫生工作。而正是由于两个部门管理,两个部门负责,造成了职责不清,衔接漏洞,该管的不管,该做的不做的混乱状况。除了颁发卫生许可证精品资料欢迎阅读2的时候,卫生部门一年之中,几次到过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既使到过学校,除了下发几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之外,在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又现场做了哪些指导工作?教育部门呢?除了文山会海之外,你又管理了哪些内容?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把饮食安全卫生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基层,实际锻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谁做到了?话又说过来,学校食堂达不到卫生条件,不能颁发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能够让学校食堂关闭停业吗?恐怕到时候教育部门该不愿意了:因为学生食堂关闭停业后,学生到哪里去吃饭?教学秩序怎么稳定?态度决定一切。主管部门的作为,影响着学校具体管理人员的态度。不是学校推卸责任,不是学校寻找借口,一级一级的领导和部门都喜欢开会议,讲意义,谁愿意踏踏实实地做些具体的、繁杂的事呢。二,学生食堂内部专用场所欠缺,必要的消毒、保洁设施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第(五)款还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精品资料欢迎阅读3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比照上述条款,普通中、小学校部分学生食堂明显不具备基本的场所要求及设施要求。既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这些单位为什么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一方面在于满足日益扩大的教学规模的需要,在于多引入竞争,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学生的生活需要;主观上在于个别同志存在侥幸心理,从思想深处就不重视食堂配套场所的投入,在于个别同志做事求大讲政绩,不管蚁穴能溃堤,即不屑于细小环节的管理。不管怎么样,这种现象的客观存在,无形中为饮食安全、卫生埋下了不少隐患。做事不贪大,安全无小事。浮躁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心态。“浮躁+浮夸”曾给我们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今天,如果让这种心态继续蔓延开来,势必会对饮食安全卫生工作带来严重影响。三,规章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起来有点难度。或者适应依法治校的需要,或者为了检查、评比的要求,学校食堂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查找食堂管理方面的漏洞和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大都制定了符合各校实际要求的各类规章制度。虽然还不完善,虽然还有欠缺,虽然还存在着参差不齐。问题是现有的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怎么样呢?由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