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一、排查重点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3、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苗头的隐患;4、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主要范围1、因体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因劳资纠纷、生活待遇、医保、社保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3、因宗教、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4、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较大矛盾纠纷;5、因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三、程序与方法1、定期排查。各责任部门每个月定期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月报表》一并报本综治办。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生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2、各责任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要有会议记录,随时掌握情况。3、各责任部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度,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和萌芽状态,协调至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报告范围1、重大政治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的事件,邪教组织、“法轮功”人员滋事等;2、重大刑事案件。杀人案、纵火爆炸案、盗窃案等;第1页共13页3、重大责任事件。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4、重大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疫情、集体中毒、交通事故;5、本单位作出的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部署以及活动的开展情况;6、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和处置情况;7、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情况;8、涉及政策、法律、法规不明确和必须请示的重大问题;9、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随时专题报告;10、其他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二、报告的方式内容及处理1、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以口头和书面的方式报告本综治办及有关领导;2、发现重大事项的时间和方式、地点和涉及人员、人员伤亡救护的基本情况;3、重大事项的初步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后果;4、报告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5、接到报告后,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有效控制和处理,并及时呈报办公室领导及上级综治委综治办等。三、纪律处分对隐瞒重大事项不报或报告不及时的,对重大事项发生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待查明瞒报原因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对已知发生重大事项而不调查核实、不处理的,本综治办责成有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2、对发现重大事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由本综治办建议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第2页共13页关处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工作日常工作制度1、年初做好年度规划,层层签订或下发年度责任书,半年对责任部门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2、定期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形势,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果断妥善处置。3、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办工作例会,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4、每月进行一次综治工作情况通报。5、每季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进行一次工作讲评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6、每年对专(兼)职综治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7、每年针对人员变换情况,对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兼)职综治干部进行补充,确保组织健全。8、每年年底单位综治责任人作述职报告,并建立综治责任人绩效档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2、加强村委会、单位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3、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4、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5、定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