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建立与完善经验交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政府和社会对于收入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贫困者予以接济和服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立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已成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了各级政府的面前
一、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历程回顾及我市的工作现状自新中国建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计划经济时期,有“单位”就意味着有“社会保障”,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及其家庭,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这一时期,社会救助定名为“救济”
救济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和城市中无单位归属的人员
救助的形式,是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整体上由计划向市场转变
在这个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我国的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着企业破产、职工下岗失业、企业减负等多种因素的冲击,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的不足与缺陷,如救济范围太窄、救济标准偏低、救济资金不足等,全都暴露无遗
为尽快找到一条解决的办法,1993至1994年,XX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市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此拉开了全国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序幕
之后,城市低保制度在全国迅速推广,农村低保制度也在许多地方建立完善起来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贫富差距的拉大,相对贫困人口增多,以绝对贫困者为主要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已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
近年来,上海又率先提出了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口号,并开展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从而使社会救助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细、层次越来越高
今年3月,省政府在烟台召开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场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
近年来,我市各级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普遍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表现在:救灾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仅2003年,全市各级就发放救灾款410万元,救济受灾群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