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十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十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一、现状概况哈尔滨市自1994年1月,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确定了名城保护规划
现已公布市区40处文物保护单位,134处保护建筑,3处保护街坊,3条保护街道,1个保护地区
二、存在问题1、名城文化内涵挖掘不够一方面作为哈尔滨市的历史文化信息展现的不够全面,另一方面,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对历史文脉的延续缺乏深入的研究,城市建设如广场、建筑、雕塑等缺乏历史文化的延续,没有形成哈尔滨的地域特色
2、改造与保护矛盾尖锐随着大规模的危旧房改造,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是一个重大挑战
为寻求经济效益,成片地拆除一些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建设了大量与原有建筑及街区不协调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对城市风貌造成了严重损害
3、保护意识淡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淡薄,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致使个别保护建筑被拆除
4、保护资金不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虽然政府在名城方面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引全社会参与名城保护的机制尚未建立,制约了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
三、名城特色哈尔滨作为近代中西文化交融的都市型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
其主要的色为:1、中西交融的城市文化哈尔滨城市文化是在北方寒地文化、本土地域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及西方外来文化的共同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文化混合体
多元文化的共同作用造就了哈尔滨独具魅力的城市风貌特征
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使哈尔滨产生了一大批不同形式、不同风格、建筑质量及艺术价值较高的优秀历史建筑,形成了具有鲜明外来文化特征的历史空间和历史环境,造就了哈尔滨“东方小巴黎”“东方莫斯科”的美誉;固有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哈尔滨多元文化的建构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文庙和极乐寺的建立和其它具有民族特点的建筑的存在作为一种平衡的力量使哈尔滨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