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国古代婚姻制度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历经千年,其和封建社会制度一起束缚着中华儿女和阻碍着社会发展进程,其附属于封建制度,成为封建统治者治理社会和维护其利益的工具
它不仅摧残了很多无辜的女性,而且很多男性也深受其害
一、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其丈夫,从一而终
一个男人一般只有一个正妻,却有多个妾,同时男人娶几个女人都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其基本特征,父母有很大的主动权
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但没有带给中国古代男女感情生活的幸福,而成了束缚中国古代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缺陷
一夫一妻多妾制,在古代主要是为了传承香火和传宗接代,而不是男女双方的感情结合
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嫡妻只能有一个,嫡妻所生,是为“嫡系”,其他妾所出,是为“庶出”
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在同一个家庭中嫡妻及其子女,与妾媵及所生子女,就有着明显地位的差距
一方面,这种制度使得一大部分妇女在男权主义社会里更加没有地位和权力
妾是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下的畸形产物,她们担当的角色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在封建社会是很没有地位的
同时,大部分女子是由于生活所迫和外界施压才从妾的,并非自愿
另一方面,为了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阶级统治,封建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推行从上至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庶出”虽和“嫡系”同父异母,但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这只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的不同
无论是财产的分配还是官爵的继承都轮不到庶出,他们一出生就带上了低人一等的不公的命运烙印
1这可以说是封建制度等级的森严,但未尝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毒害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良后果
婚姻的缔结上,只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谈个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