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体〔2011〕23号关于积极做好2011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县级全民健身广场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体育局,三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通知》(皖体群〔2011〕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摸排情况、组织申报。要切实利用省、市配套资金和器材的有利政策和省实施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的有利时机,对辖区情况进行摸排,凡符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县级全民健身广场申报条件的都应积极申报,做到能申报尽申报。1二、精心准备材料、按时报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书、申报表、场地规划图、广场建设方案等材料。于2011年3月25日(周五)前将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人:周龙玲,联系电话:0551—2643903,电子邮箱:504718135@qq.com。三、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地要将申报和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县级全民健身广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扎实推进,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改善农民健身条件。附件:1.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通知》文件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2皖体群〔2011〕6号关于做好2011年“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各市体育局: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了全面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根据《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皖体群〔2009〕45号)文件精神,实施好第二阶段的目标任务,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步伐,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体育服务,逐步改善农村健身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二、目标任务32011年《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创建工作计划:全省共建设5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0个乡镇全民健身广场(含国家级17个)、10个县级全民健身广场。三、申报条件1、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应选择在人口居住集中、建设用地条件有保证,经济条件较好,群众健身积极性较高的行政村。原则上是以改扩建为主,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整合当地资源,尽可能与所在地的学校、村部等场地相结合。2、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应选择在乡镇政府重视体育工作、建设用地条件有保证,经济条件较好,群众健身积极性较高的乡镇。原则上以改扩建为主,结合小城镇建设规划,整合当地资源,与乡镇文化站、中心广场相结合。3、县级全民健身广场应建在县(市、区)政府重视体育工作、群众体育基础扎实、有一定的场地建设条件的县(市、区)。选址应与环境绿地相协调,与城市规划建设相配套,便于群4众就近健身。四、建设标准和资金投入(一)建设标准:1、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行政村利用村级公共用地,建设1片硬化的标准篮球场、配置1副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建设标准:依据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设计施工。在篮球场的四周,应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它体育活动。2、县级全民健身广场在县(市、区)便于群众就近健身的城市广场、公园或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场所建2个标准篮球场、8个小篮板、1个乒乓球长廊(10张乒乓球桌)、2套全民健身路径、2个门球场等,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相对比较集中的全民健身广场。3、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结合乡镇文化(体育)站建有一个标准篮球场和四个小篮板、一个乒乓球长廊(五张乒乓球桌)、一套全民健身路径等,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相对比较集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二)资金投入1、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项目省体育局扶持24000元(其中10000元器材),市、县配套6000元,不足部分受赠单位自筹。2、县全民健身广场:每个项目省体育局捐助100000元器材。市、县(区)配套50000元,不足部分受赠单位自筹。3、乡镇全民健身广场:每个项目省体育局捐助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