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华社区二期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房屋征收程序(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
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发展改革局核发);2
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国土资源局核发);3
该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确定规划红线
(区规划局核发);4
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核发);5
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区财政局出具)
(二)依据以上有关规划,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确2定征收范围后,发布冻结通告,送达相关部门
(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1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金城街道、新华社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同时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建筑物进行认定、公示
评估机构的选定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发布评估通知,同时提供评估机构名录(范围:市建委提供的专家库内),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
征收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书
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1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2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33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区政府报送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六)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区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信访、政府法制等部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