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公局联发〔2009〕33号关于开展全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劳动人事局,省直各部门:近几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依法行政,无私奉献,为全省经济社会1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公务员局文件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鼓励和引导全省公务员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机关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不参加评选。前阶段各地、各部门推荐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未被国家表彰的,参加此次评选。此次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6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5个。二、评选条件(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服务大2局,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中堪称楷模的;2.模范履行公务员义务,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积极稳妥地解决和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中表现突出,政绩显著的;3.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深入群众,改善民生,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赞誉的;4.积极投身于全省经济建设,在县域经济突破、招商引资、投资拉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做出突出贡献的;5.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6.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惩治贪污腐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斗争中取得突出成绩的;7.求真务实,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尽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诚实守信,廉洁奉3公,在执行公务中效率高、质量好、群众满意,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的;8.在其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条件:1.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各项重大任务的;2.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转变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坚决维护党和政府声誉,服务对象认满意度高的;3.积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验和做法具有首创性,并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贡献突出的;4.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改善民生,始终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努力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成效显著,赢得基层群众广泛赞誉的;5.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4查,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大力惩治贪污腐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6.领导班子团结,廉洁自律,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管理科学,重视队伍建设,人员整体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7.在其它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四、评选方法(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省工商、税务、质监、统计、安全系统按照所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