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单元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第2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一、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的背景:1
政权前提:独立战争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美国资产阶级政权建立
社会因素:独立后的松散的邦联国家无力解决战后重大问题,引起了联邦主义者的不满和1786年谢司领导的农民起义
思想基础:受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分权与制衡”学说的影响二、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的经过:1787年,来自北美各州的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一部联邦宪法,习惯上称为美国1787年宪法
三、美国1787宪法的内容:序言:阐明制宪目的和宗旨
正文:规定联邦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规定其它立法事项;规定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规定了修订案制定和生效
四、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1
1787年宪法的原则:“分权与制衡”(1)立法权归于国会①国会实行参议院、众议院两院制;②人员的来源:参议院由各州议会选出,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院由选民直接选出
③职能:立法权、征税权、贸易权、征兵权、宣战权
④制衡:A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B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或立法的行为,如果它认为总统或国会的某些法律,条约和政策“违宪”,可宣布其无效
(2)行政权归于总统①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
各州先选出与本州出席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再由他们组成选举团选举总统
②职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在战时可行使独裁大权
美国的总统权力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称为总统制
③制衡:A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等缔结的条约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B有权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C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等的否决
D众议院有权对犯罪的所有美国文官提出弹劾,然后交由参议院审判
E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