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民主与法制建设1
说出“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基层群众自治等相关史实,概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
阐释比较:宪法、刑法、民法等有关法律的地位和作用
概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民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的历程,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是确保我国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等方面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
重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过程与成就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1)背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民主与法制建设,制定了宪法,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了人民当家做主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
1957年之后,民主法制建设受到严重干扰,“文化大革命”中民主法制又遭到巨大的破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总结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民主有了保障,并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掀开了我国民主建设的新篇章
(2)过程:依据中国国情,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①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
②1979年以来,国家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定代表法
“文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得到恢复
③1982年,中共中央确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各民主党派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④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城市和农村分别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是扩大基层民主的重大措施
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⑤1982年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
法制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