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市场力量与农村组织建设依靠“市场力量”破解困局的逻辑中国现阶段农村基层组织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局,已经为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和决策者所重视[4-5]
他们的研究成果普遍认同农村基层治理困境的根源,在于促成村民有序集体行动的内生社会资本(传统农村“熟人社会”里所依赖的信任、威望、习俗等治理资源)和外生行政干预力量(人民公社时期所依赖的治理资源)要么流失殆尽,要么不复存在,导致了尚处于分户经营、过度受个体理性驱使阶段的农户,难以在现行的民主自治框架内为长远的共同利益而达成一致
但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相关文献内部却存在着分歧
海外中国问题研究者比较倾向于通过完善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如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农林、水利等专职委员会等)来提升村委会的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拓宽村民参与合作治理的渠道与积极性,认为这样可以逐步培育起村民之间以及村民与基层组织之间以信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进而促成农民集体行动的实现
这种思路也得到了国内一些学者的认同,甚至在浙江、四川等地开展了相关的政策实验
相比之下,国内“乡土学派”的农村问题研究者和政策决策者却认为,如果不能首先借助增加转移支付或壮大集体经济的手段赋予农村基层组织足够的资源和能力,使其可以在村民培育起有序集体行动意愿之前为村庄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维护其基本秩序,村委会的公信力就无从谈起,村庄的脏、乱、差以及人口与资源的流失也无法好转,农村的边缘化将在理想的村民自治局面出现之前变得无法逆转
所以,必须首先以外生的力量适当恢复农村基层组织带动村民进行集体行动的能力,在国家暂时无力介入或介入不经济、但村庄内部力所能及的领域实现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有效供给
虽然后续的一些研究经常将上述两种解决农村基层治理困境的思路对照起来进行分析、评价,但在笔者看来,提炼他们在宗旨上的相近之处倒是可以帮助研究者和决策者更加清晰地回答一个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