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系统规划与实施建议苗逢春针对我国当前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借助系统论的观点论证基础教育信息化的总体框架,确立信息技术教育与其他各项工作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真正统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和各方资源协同工作,降低未来工作的相对不明朗性
基于系统论观点的基础教育信息化框架及信息技术课程的相对职能笔者采用系统论的观点,用图1来归纳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框架
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两项基础性工作是“相关人员的能力建设”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而“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和实施”与“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则是最近几年的核心工作
信息技术教育相关人员可根据本框架准确定位,各司其职,避免“缺位”、“断位”、“错位”或“越位”等不良工作定位现象
图1重申信息技术必修课与“信息技术整合”的关系:动态的共生关系现阶段,信息技术之外的其他学科教师的信息素养普遍不高,信息技术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整合很不成熟,而且,社会(尤其是家长)难以承担对学生进行信息技术教育的任务,所以,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信息技术必修课责无旁贷地成为我国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和技术素养培养的主渠道
以《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例,在国家层面,中小学信息技术必修课的地位近期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
在“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整合”以及社会和家庭等渠道相对成熟后的将来: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自身会相应发展、成熟与分化,信息技术课将以新的形态继续存在,与信息技术的学科应用共生互存,仍为学生提供系统化、多样化和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教育
信息技术必修课与“信息技术整合”之间的动态共生关系可用图2表示
图2关于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和实施的若干建议关注一个视角:科学-技术-社会(STS)的视角STS的观点即“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社会(Social)”的简称,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