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资产管理制度精选资料中小学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财教【】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第三条中小学校要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日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资产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第二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五条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第六条对于不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般资产(存货)如:篮球排球等体育用品、专业室的仪器仪表、办公室的饮水机钟表等有使用价值资产要建立一般资产台帐登记数量与金额报废时进行销账处理同时要上传一般资产数据报支付中心备案。第七条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如笔、纸、墨盒等要建立物品出入库台账台账要有专人负责购入时登记入册要有购买人签字并且与在支付中心报账时的五人购物清单相符支出时要有领用人签字防止学校虚开发票确保流动资产的真实性。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价值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需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九条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房屋及构筑物:是指中小学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库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指房屋以外的建筑包括各种塔、池、井、棚、场、路、围墙、雕塑等附属设施是指安装在房屋和建筑物内部的与房屋和建筑物不可分割的各种配套实施如电梯、通讯设施、除尘通风设备、输电线路、水暖管道等。、专用设备:是指中小学校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教学仪器、实验设备。、通用设备:是指中小学校业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通用性、一般性的设备如服务器、台式机、防火墙、交通工具以及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是指中小学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文物、陈列品、展品等如古物字画、纪念物品、动植物标本等。、图书、档案:是指中小学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档案。具体包括各种藏书、期刊、档案、特种文献资料、缩微资料、视听资料、磁盘光盘资料等。、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是指中小学校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家具、被服装具和特种用途的动植物等如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厨卫用具实验用动物、名贵树木花卉等。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一般有三种:、原始价值。简称原价或原值是指各中小学校在购置、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某些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不同其原始价值的组成内容有所不同。如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协议或合理估价加以支付的包装费、运输和安装成本等以后的价值作为原始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原始价值。、重置完全价值。简称重置价值或重置值是指在目前情况下重新构建某项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支出。中小学校取得无法确定原始价值的固定资产时可以按重置入账。如发现账外盘盈固定资产、接收不具备原始价值资料的捐赠固定资产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时都可以按重置价值计价并据此进行核算。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其他的固定资产都不能按重置价值计价。、折余价值。亦称净值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价值减去已提折旧额后的余额。它是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第十一条取得固定资产时必须遵循统一的计价原价按取得的原始价值或重置价值入账。一旦入账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