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金业财务管理制度ISO/ZKJY-Ⅲ-2905-2011-1-中矿金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记账工作管理制度记账工作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全体记账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感,工作细致、认真,账簿的建立必须根据会计制度和上级财务部门的规定,不得借口简化核算手续,采取以单代账和以表代账的办法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账簿记录的合理性、正确性,特制定记账规则如下:第一条,账簿的启用: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和便于查找资料,各种账簿启用时,首先需填制账簿启用表,在新账登记前,应将各栏填写清楚、同时要有明细科目的目录。第二条,记账、登账的依据:1、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账,每笔业务都需要记明日期、凭证号和摘要、文字和数字必须书写清楚,防止漏记和重记;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依据已发生的收付经济业务,并有连续编号的收付款凭证进行登记;3、材料、物资明细账,应根据收付料单进行登记;4、总分类账,应根据汇总记账凭证,每一个科目的借、贷发生额进行登记。第三条,账簿登记要求:1、字迹要整洁、清晰;2、摘要简明易懂,能说明问题;3、登记账簿必须用蓝、黑墨水书写,只有在划线更正和冲账时才用红墨水;4、书写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的空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5、必须按页次顺序记账,不能隔页跳行,应将空页空行划红斜线注销,并有记账人员盖章;6、账页记满需要接页时,应在该账页最后加记借、贷发生额,并在摘要栏目内注明“过次页”,同时在次页第一行注明“承前页”,并将前页的借、贷发生额记入;7、记账如有错误,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不得只更改错误数字,也不得挖、刮、擦、补或用药水消字;8、记账人员应经常分析所记账面数字变化,要真实反映经营状况;9、记账人员要注意保管好所管账簿,不得随意外拿,如必须携带外出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第四条,对账、清账。企业建立对账、清账制度,要求总账与明细账之间、账簿与实物之间、上下级之间、有关往来单位之间,都要定期清查、核对,具体要求是:1、现金日记账按日与现金库存核对;中矿金业财务管理制度ISO/ZKJY-Ⅲ-2905-2011-2-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对账单逐期核对;3、各种明细账与总分类账核对;4、债权、债务应按月或按季酌情与债权、债务人核对,特殊情况需随时核对;5、在对账、清账中发现数字不符时,对近期尚未收到的材料、物资以及各种款项等,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清账。第五条,对于未及时清理所造成的坏账损失,按下列原则处理:1、原因不清、情况不明,未向领导报告,由记账员负责,已向领导报告,领导未采取措施者,由领导负责;2、情况清楚、原因明确,由于未尽到职责而造成的损失,由记账人员负责。第六条,结账。各种账簿要及时结账,不得拖延。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划通栏单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有关结账方法,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现金及各种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于当日记完最后一笔经济业务后结出余额;2、其他各种明细账,按月结出余额,在没有余额时用“@”或“平”字表示。第七条,更换新账:各种账簿,必须每年更换一次(固定资产账除外)在新年度开始时,对需要结转年度余额的账簿,应根据上年度的余额直接记到新账的各账账户的第一行的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同时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第八条,更正差错的办法:1、划线更正法:在结账以前,如果发现凭证正确而账簿中有错误,在文字或数字正中用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盖章,以明确责任,再在划线上端填写正确的文字和数字。2、红字冲销法:在记账时发现凭证中的会计科目或数字错误,以致账证都有了错误,可用红字填制一张内容与原来错误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