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操作流程一、工作流程(一)申请
申请人访问“山西事业单位在线”,在首页点击“设立登记”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后,网上填报《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同时上传其他材料电子文档;
网上提交至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登记管理机关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从法人条件、政策、保密、文字和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初审;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登记管辖不属于本机关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规范的,退回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受理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或派员核查
主要内容是:
登记事项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4有关规定;
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益目标要求,且表述简明准确、字数在控制范围内;
有关批准或任免文件签发机关是否具备相应权限,内容的充分性和必要性是否符合要求;
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有关证明文件是否在有效期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限内对申请材料作出审查决定:
申请材料符合登记要求的,提交核准人,建议其准予登记;
申请材料不符合登记要求的,说明理由并建议核准人不予登记
对经审查的登记申请进行终审,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通知申请人携带全部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将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予以办理
复核发现纸质材料不齐全但可以“容缺办理”的,由申请人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不能“容缺办理”的,由申请人补齐纸质材料后予以办理
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4对核准登记的,现场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做好证书制作、校核以及材料整理、归档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