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资金管理如何自查自纠针对一年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为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结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现将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列示如下
各分、子公司根据近三年实际情况对列示问题逐项核对、逐条说明、全面自查、及时纠正,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一、从加强岗位职能牵制上防范资金风险1
出纳不得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资金支付业务应按照申请—审批—复核—付款的流程办理,杜绝无审批而付款现象
对于重大资金支付,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财务复核、审核
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及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及支付金额是否与合同相符,票据是否合法,交易是否真实
各公司应指定第三人定期盘点现金以及根据银行对账单核对银行存款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保证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二、从规范资金运作上保证资金安全1
禁止擅自对集团外企业拆借资金,集团范围内资金拆借应经集团公司审批,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资金占用费、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贷款保证措施等
加强对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预算资金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支付,合理安排资金收支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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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超出限额或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应办理转账结算
建立票据的购入、使用和注销制度,加强对空白票据和作废票据的管理,不得出具空白支票
资金收付应以真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