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室内燃气不锈钢波纹管安装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燃气不锈钢波纹软管(以下简称软管)敷设工程的术语和符号、要求、安装、检验及试验与验收。本规程适用于居民用户室内改管,燃气表后至燃气管道未端阀门之间软管敷设工程,管道供气压力P≤5kPa(表压),公称通径DN≤32mm。本规程适用的城镇燃气,其质量标准应符合GB17820《天然气》中的一、二类气、GB13612《人工燃气》和GB11174《液化石油气》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820天然气GB13612人工煤气GB11174液化石油气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94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T197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3术语和符合3.1软管包覆管与接头的组合。3.2波纹管母线呈波纹纹状的不锈钢管。3.3包覆管有PVC包覆的不锈钢波纹管。3.4接头与包覆管相连接的专用管件。3.5管道暗封指软管敷设在管沟、管道井(管槽)、天花吊顶、橱柜内(贴墙)的安装方式,也可暗封在楼层地板垫层内。3.6管道暗埋指将软管直埋在墙体或地面混凝土内的安装方式。3.7弯曲半径按包覆管轴线测量的弯曲半径。3.8防护措施为避免暗埋软管不受外力损伤所采取的保护措施。3.9色标暗埋软管覆盖层外显示管位的颜色标志。4要求4.1一般规定4.1.1软管敷设工程的设计、安装、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广州市煤气公司企业标准JS(L)002-2009《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技术规定设计篇》、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9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4.1.2凡进行软管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4.1.3包覆管与接头的材料与性能应符合CJ/296-2008标准要求。4.1.4管径的选择应根据燃气具的流量和软管的实际压力损失选择,其压力损失应在允许范围内;软管的总压力损失由包覆管的实际压力损失和接头的压损组成。4.1.5不锈钢波纹软管与管接头、出墙盒等应采用同一制造商提供或认可的配套产品,严禁将不同品牌的软管与管接头混合使用。4.1.6包覆管弯曲时,弯曲起止点与软管接头处应有不小于4~5倍公称直径的直管段;弯曲半径应不小于2倍的管道内径。4.1.7软管应通过固定支架、管卡座、管夹等配件固定支撑在墙壁、地面或其它固定的构筑物上,固定支撑间距不应大于1.8m,弯曲部位两侧0.3m范围内应分别设置固定支撑各一个。4.1.8非定尺不锈钢波纹软管不应与燃气具直接连接。4.1.9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软管,不得划伤包覆层,或压扁、损坏包覆管。4.2敷设表后软管系统的敷设可分明装、暗封、暗埋等形式。4.2.1明装4.2.1.1软管宜采用防护管罩封闭保护。4.2.1.2明装的软管系统未端应采用带固定底座的阀门,穿墙部位应加镀锌套管保护。4.2.1.3水平方向明装要求:1)敷设在燃气灶上方的软管应高于抽油烟机;2)严禁在燃气热水器上方敷设软管。3)严禁敷设在可能被踩踏的地方。4.2.1.4垂直方面明装的软管与燃气具的水平净距离宜为300mm。4.2.2暗封4.2.2.1软管系统应采用带固定底座的阀门,穿墙部位应加镀锌套管保护。4.2.2.2除了灶前阀外,纹管暗封部分不宜有接头。4.2.2.3软管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4.2.2.4暗封材料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有通风口。4.2.2.5暗封材料与软管之间应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4.2.2.6软管安装在厨房的吊柜、低柜内内,吊柜、低柜的门应向外开,柜门上、下应各设不少于一个通风口,开口面积不小于300cm2/m3密闭空间体积。4.2.3暗埋4.2.3.1软管暗埋应为整根包覆管,中间不得有接头;在入墙处应调协套管和防护面板或入墙保护管件,包覆管未端与接头连接处应采用出墙盒。4.2.3.2软管应避开承重墙、柱、梁等,不应削弱结构安全或强度;暗埋管不得经过沉降缝或伸缩缝。4.2.3.3软管应避开易受外力冲击的位置,宜敷设在墙角或楼板与墙体的垂直交接处。4.2.3.4软管周围不得存有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