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对起吊作业的规范化管理,强化防范措施,杜绝隐患,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诚德矿业有限公司起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现予以印发,各单位要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事故防范措施,不断拓展和完善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内涵,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起吊作业主要指:使用起吊设备、起吊工具对生产设备等重物进行的起吊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述起吊设备、起吊工具、起吊设施,在我矿主要指以下几种
(一)起吊工具:手拉葫芦、滑车、滑轮;吊带、吊链、吊扣、卸扣、钓钩等
(二)其它辅件:用于捆绑、固定的材料、铁丝、绳索、链条、连接件、紧固件以及锁具等
(三)起吊设施:采取焊接、浇注、锚固等方式制作的用于起吊作业的起吊架、起吊梁、起吊点等附属设施
第四条本细则不适用于下列设备及采用下列设备进行的起吊作业:叉车、提升机等
第五条凡在我矿辖区内从事起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之规定
1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机电科是起吊设备、起吊工具(包括辅件,下同)的职能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对起吊设备、起吊工具的质量验收工作,严禁劣质产品进入我矿;负责起吊设备的相关年检工作,负责设备完好等安全检查,确保起吊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七条企管科负责对起吊设备、起吊工具的准入、资质认证等相关工作,严禁证照不全及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产品入矿
第八条安监科负责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生产科、机电科负责对采用焊接、浇注、锚固等方式制作的起吊架、起吊梁、起吊点等附属起吊设施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条从事起吊作业的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起吊设备、工具的安全检查工作,使用前检查,使用后交接
第十一条领取起吊设备、起吊工具、材料的单位负责对产品进行领用前的质量检查、检验
第三章设备的质量控制与管理第十二条购置起吊设备、起吊工具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