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
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书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分析要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
5%,从合同内容看,在这笔进出口交易中,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并以此作为交验商品的依据,属于凭规格的买卖,只要我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我方就算已经履行了合同
但是成交前我方向对方寄送样品时并未声明是参考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对方就有理由认为该笔交易既凭规格又凭样品
而在国际贸易中,凡属于凭样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很难以该笔交易并非凭样买卖为由不予理赔
案例2青岛某纺织厂向加拿大出口一批绣花被罩,国外要求花绣在被罩的横面
但合同签订后,该厂在加工时,认为花纹应绣在被罩的竖面才较明显,便擅自决定改变了绣花部位
货物出口到国外后,买方以布局与合同不符为由,要求全部退货
请问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分析要点:在进出口业务中,如果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要求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我方不能拒绝对方的退货要求
但从我方的利益看,由于货物已经生产出来并已出运国外,如果接受对方的退货要求,并将货物运回国内,将使我出口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我方的损失,我方应该争取在我方提供一定经济补偿的条件下使买方接收货物,或者将出口合同改为由买方代表
在买方拒绝上述两项建议的情况下,也要积极寻找其它的买主或代卖商
案例3某厂外销布匹4万米,合同上订明:红白黄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