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土楼小学师德考核制度一、目的意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苗土楼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工作环境,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并杜绝教学工作中各种违反师德的情况出现,根据依法治教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师德考核制度
二、违反师德规范的审定及职责规定1、指违反《苗土楼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中的各种禁行性指标
2、视情节轻重分为三级:一级(底线)、二级(一般)
3、各级事故处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师德考核小组最终认定
三、考核认定:(一)一级(底线)1、有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2、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的
3、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4、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罚站、罚抄);5、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6、有偿家教,或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7、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8、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9、除上述情节外,其它严重违反师德的事故
(二)二级1、没有备课进入课堂教学,或经常不批改作业或批改马虎差错频繁
2、上课时接听或拨打手机
4、有不利于和谐校园建设的言行5、穿着不得体,经教育后仍不改的
6、除上述情况外,其它违反师德的事故
四、考核方法:1、成立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组员:副校长、德育教导、大队辅导员、教师代表(经教代会选举产生)职责:负责教师的自评和互评、学校的测评以及根据测评结果的奖惩
监督小组:组长:书记组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经教代会选举产生)职责:负责学生和家长的调查问卷、监督测评过程的公开、测评结果的公正
2、考核时间:每学期与绩效奖励相结合,进行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