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会议效能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会议效能,实现政府会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理顺会议办理程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类型XX市区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制度是指
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长现场专题办公会议和区政府党组会议等会议制度
(一)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议题由区长决定,区长外出时可委托常务副区长决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2、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部署区人民政府重要工作;4、通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组成及参会人员
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参会对象根据需要可扩大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直单位、驻区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视情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及区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2、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3、讨论报请市政府和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第1页共5页4、讨论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5、讨论通过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6、讨论决定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重要事项;7、听取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组成及参会人员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外经贸委、区农办、区人劳和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