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会议效能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会议效能,实现政府会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理顺会议办理程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类型XX市区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制度是指。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长现场专题办公会议和区政府党组会议等会议制度。(一)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议题由区长决定,区长外出时可委托常务副区长决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2、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部署区人民政府重要工作;4、通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组成及参会人员。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参会对象根据需要可扩大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直单位、驻区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视情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及区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2、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3、讨论报请市政府和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第1页共5页4、讨论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5、讨论通过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6、讨论决定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重要事项;7、听取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组成及参会人员。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外经贸委、区农办、区人劳和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城建局、区旅游局、区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与议题有关的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人员出席。(三)区长办公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周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调整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1、研究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听取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或各乡镇、街办及有关方面重点工作的请示、汇报;3、沟通工作情况;4、讨论区长提请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组成及参会人员。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与议题有关的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四)区长专题现场办公会议区长现场专题办公会议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现场研究解决处理专项问题,推动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与确定解决的问题相关的乡镇、街办和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五)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根据工第2页共5页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重大决议等,学习党的理论、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等;2、根据上级指示部署,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3、研究分析和指导所属部门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4、讨论党组自身建设和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措施;5、研究讨论政府系统的人事任免事项;6、讨论行政监察案件。组成及参会人员。区政府党组全体成员。二、会议管理规定(一)议题的确定和准备1、区政府全体会议议题,由常务会议确定。会议有关材料提前准备,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2、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区长和副区长分别提出,经区政府办公室汇总送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审定。凡列为常务会议的议题,要求相关部门会前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意见报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主任或联系该项工作的副主任初审,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审核决定。凡不宜列为常务会议的议题,由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及时明确批注,转由区长办公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3、区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