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率的几点思考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次全会报告指出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升到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权力监督的高度
显然,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率是审计部门必须致力研究的问题
一、影响审计结果利用率的主要表现(一)审计的实效性不强
主要在一些地方,大多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后的审计,一些领导已在新部门任职,审计部门按照纪委、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例行审计
由于一部分领导干部已升迁或者平调,不仅领导干部本人不重视,而且被审计单位处于消极应付状态,尤其是对已升迁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不愿意提供真实情况,文过饰非,并粉饰其成绩
对于平调和已退休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配合不主动、不积极,审计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审计质量不高
地方党委、政府希望通过审计后能提供利用价值较高的审计信息
但由于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没有从传统的审计方式分离出来,主要表现在审计的基本情况不清,或者单纯的罗列数据,具体体现在“三多三少”,即审计出来的问题以反映单位的问题多,而涉及个人的问题较少,责任不清;审计评价反映经济活动的**、监管、执行的情况较少,而反映工作成绩的较多;审计情况定性的反映多,而定量的较少
因而使各级党政部门无法利用或利用的较少
(三)信息渠道不畅
审计信息不畅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审计部门自身没有开通审计渠道,实行“封闭”审计
二是只审计调查了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情况,而没有向纪检、司法、财政等综合部门审计调查有关情况,同时也没有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放弃了一些可能掌握的审计信息源,从而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浮出水面,审计出来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
三是审计调查和座谈的方法落后,审计调查座谈面窄、选择的时机不当,询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