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两基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1、我县虽然于1994年首批通过省“两基”评估验收,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两基”工作总体水平不高,相当一部分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难以保证,个别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
进一步加强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对于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消除文盲,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坚持不懈地抓好我县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2、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普及与提高、规模与效益的统一,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作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通过建立规范的保障制度和良性的运行机制,确保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取得成效,为我县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3、今后五年,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毛入学率达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按时毕业率明显提高,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明显提高;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少年文盲(15-24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