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服务协议甲方:海星城市广场物业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海星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本停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情况:1.地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7号地下海星城市广场停车场
2、收费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3、停车感应卡工本费元/张
4.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应由车主亲自填写):品牌:型号:车牌号:颜色: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大厦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本停车场停车业主收取停车费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公示形式通知乙方
4、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停车业主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5、对不按规定停放(如发生违规停放,需有明确证据,比如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例外处理
)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7、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10、负责指挥本停车场出入车辆的行使及停泊
11、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12、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位证明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订本协议并交纳停车费用后,有权在本停车场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