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行政政法工作效绩的财政思考对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工作的思考近年来,我市围绕建立地方公共财政框架,加大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工作力度,先后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财政管理逐步加强
市委、政府对政法经费保障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了必要条件
一、加大政发经费保障机制的做法从2006年起,我市财政部门对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建立了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经费限额内对政法部门实行部门预算,核定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标准”的办法进行预算安排,确保正常办公和办案工作需要
在建立市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中坚持了两条原则:一是加大投入,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政法部门的装备经费及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预算予以优先保证
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
20XX年公、检、法、司安排经费3274万元,人均6
二是收支脱钩,确保基本需要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在实处,实行收支脱钩
将政法机关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按核定的标准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政法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
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标准
通过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三乱”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满意,促进了司法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办案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政法部门满意
提高了政法部门破案、办案、审案的效率和质量,干警积极性得到调动,干警素质得到了提升,政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市委、政府满意
提高了政法机关发现、控制、揭露、证实犯罪的能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打